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202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,切实加强学生学籍注册管理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〔2020〕28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就开展202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查对象与范围
2026年录取的全日制新生,以及往年保留入学资格(未注册学籍)复学到2026级的全日制学生。
二、复查内容
(一)录取资格与身份信息核验
各学院将新生本人与录取通知书(专升本学生须提供专科毕业证)、录取名册、考生档案、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;通过严查档案、比对照片、身份证件等重要信息的方式进行核查,具体复查内容与要求如下:
1.照片复查:按照录取电子照片、纸质档案照片、身份证照片和报到考生本人相貌相对照的原则进行比对,确认照片是否为考生本人。
2.证件复查:查验身份证上的文字信息与电子档案的内容是否一致,主要复查身份证号、姓名、民族等信息。
3.人像比对:2026年10月初,由学校委托九铭公司入校开展新生现场图像采集工作。因特殊情况延迟报到的新生,所在学院应督促其在入校后3日内完成图像采集。学校在图像采集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各学院反馈人像比对结果;比对结果异常的,由所在学院安排专人复核,复核结论及相关佐证材料报教务处备案。
4.档案复查:一是检查考生纸质档案的完整性,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、考生体检表、志愿表、高中学生学籍表(或毕业生登记表)等;二是检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照片、身份证号、姓名、考生号、民族等信息是否一致。
(二)专业测试复查
2026年9月27日—10月30日,学院要对艺术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开展专业测试复查,确认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专业录取要求,制定复测工作方案,并形成专业测试复查报告,报告在专业测试复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,联系人:黄老师,电话:0771-7910071。
(三)身体健康复查
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,新生入校后,学校组织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。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录取的严重疾病,是否存在体检中隐瞒既往病史、弄虚作假的情况,是否存在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、需要在家休养的情况。
三、学信网平台新生学籍信息自查
2026年11月中旬,教务处学籍科组织全体新生登录学信网平台,核对个人身份及学籍注册信息,做到新生学籍信息自查率100%。各学院督促新生及时完成信息核查工作,对核查发现的信息差错,按流程收集材料,做好信息上报与更正工作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政治站位,压实主体责任
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学籍管理的重要核心工作,是核验新生录取资格的关键环节。各部门、各学院需高度重视,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,成立专项工作小组,细化工作责任,认真核验新生入学相关材料,稳妥有序完成本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。
(二)规范过程归档,严守信息保密
各部门、各学院需完整留存复查工作全过程资料,按年度规范归档。工作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,各单位及工作人员需严守信息保密规定,依规合规使用信息,严禁私自外泄、滥用学生信息。
(三)强化督查问责,严肃工作纪律
学校将对复查工作全程督查,对工作重视不足、落实不力、敷衍应付,导致问题漏查、产生不良影响的,将依规追责问责。对存在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,予以从严处理。
(四)优化服务指导,做好人文保障
各二级学院需做好复查政策宣传解读工作,及时回应学生疑问与诉求。对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学生,做好政策解释、思想及心理疏导,依法保障学生陈述、申辩、申诉等合法权益。
(五)规范材料报送,按时汇总上交
各二级学院须规范填报《202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登记表》《2026年高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》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。所有纸质材料于2026年11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,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:1343433905@qq.com。
五、其他
未尽事宜,请联系教务处黄老师,联系电话:0771-7910071。
附件1:广西城市职业大学202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登记表(1).doc
附件2:广西城市职业大学202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(1)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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